政府

淮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公文。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4、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6、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7、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8、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9、负责全县政府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10、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

桦南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1、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拟 订全县机构编制的有关管理办法。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县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分配及调整建议。3、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4、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及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核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审核乡镇机构设置与调整。5、牵头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审核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贯彻执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审核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登记的日常管

霍邱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上海静安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

乐山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各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二)研究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决定。[1](六)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

荔波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